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環保設施技改項目在施工期和試運行期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環保主管部門的批復要求。根據該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調查結果,該項目對施工期間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及固體廢物均采取了相應的處理及處置措施,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試運行期間通過對項目現場檢查發現項目已按照環評報告及審批意見要求完善相關環保設施,項目筒倉呼吸粉塵經筒倉頂部除塵設施處理后不低于15m排氣筒排放;攪拌樓攪拌粉塵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砂石料庫采用封閉式庫房,并配有噴淋設施灑水降塵;廠區地面硬化,采取定時清掃灑水措施降低廠區地面及道路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盥洗廢水用于廠區潑灑抑塵,職工使用廠區防滲旱廁,旱廁定期清掏。設備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循環利用不外排。項目采取隔聲、減震、距離衰減等降噪措施;項目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沉淀池沉淀砂石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有關規定,該項目具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綜上所述,同意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環保設施技改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